近日,交通运输部下发便函,征询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事宜。
附1:国办发〔2015〕88号有关要求
严格监督问责,保证培训考试规范廉洁
健全驾驶培训监督机制。推广使用全国统一标准的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建立省级驾驶培训机构监管平台,强化对培训过程动态监管,督促落实培训内容和学时,确保培训信息真实有效。推进驾驶培训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确保培训与考试有效衔接。建立学员监督和评价机制,健全驾驶培训投诉处理制度,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及时调查、处理并公布结果。(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
附2.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6)50号)
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培训考试信息有效衔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快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公安部确定的28个试点地市,要在2016年3月1日前启用网上自主报考功能,其他地方要在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
交通运输部将抓紧修订《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技术规范》,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驾驶培训机构计时培训应用平台的功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驾驶培训机构安装使用符合全国统一标准的计时培训系统。未安装计时培训系统的驾驶培训机构,要结合标准的修订,加快工作进度,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实现培训信息电子化传输。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建立和逐步完善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或应用端),实现培训信息传输、储存、监管、服务一体化。交通运输部将构建完成全国驾驶培训数据交换与服务平台,并免费提供统一开发的省级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含市、县级应用端)供各地选用。2016年12月31日前,各省级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全国驾驶培训数据交换与服务平台完成对接,实现数据有效传送。